行動對策與方案討論:
行政院環保署水質保護處
1.排灌沒有分離,造成現在下雨就發生水災。
2.綜合討論:
環保署科長:
目前有政策上的問題及實質面上的問題:放流水標準、灌溉用水的水質的標準,兩個是相配合的,若工廠要排到灌溉渠道,兩者都要符合,且要符合農民水利會的証明,在法令上有配套,但管理上需要再加強。放流水標準大家一直在討論的有:BOC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,像是氯仿,碳氫化學物、碳氫氯化合物,COD化學需氧量,我們去檢測水裡所有的碳氫化合物有多少,檢測時都可以檢測出來,目前研究管制上(1)在排水若差會有味道的這個問題,(2)泡沫上的問題:生活污水的界面活性劑的問題,因為落差及清水產生的。早上所提的特別案例會再加以追蹤,如:台塑與水放流合我們回去後會個別注意,還有中科放流水的問題,會在研究有關高科放流水的問題。(3)地方可以依管理需要水體需要,訂定較嚴格標準,總量標準包括濃度的標準。
1.排放到渠道需經過灌溉用水水質標準,若沒有,有罰則嗎?水利法有規定。
2.(1)污染調查找了水利會、環保署,互踢皮球,(2)沒有依目前的汙水檢測作不一樣的標準,像是氯仿的調查。
我們已在研究,贈對高科技的汙水,已在研究了。
3.通過VOC COD標準,魚蝦可以吃嗎?
4.目前都是工農關係,經濟關係,都是大事,解決必須從國土規劃開始做,要警覺,唯一的辦法就是民眾起來,從身邊生活做起,教育,今天看了很多的畫面,希望輔導員在,成立一個單位,放到學校去,牽涉教育單位,宣傳讓大家知道。談到監督的問題,水源乾不乾淨,可放到小朋友的作業去,排在日程課程裡,才可以。
5.工業專管,都沒有,污水都排到農田了,政策上立法就可以解決的,都沒有做。
6.調查28做埤圳,水資源應以農林漁業為標準,不能以工業為標準;今天導致台灣如此的是立法院。水資源不該多頭馬車,不應只是農田水利院掌控60%的水源;國土規劃,政策面上不應被立委綁架;汙染防治不應對單一物質,揮發性物質為何每次都遮測不到;遮測時不是測水有沒有污染,可交叉比對;湖山水庫興建過程當中,甚至找地方角頭對付地方反對人士。
7.請科長同意安排上級官員來討論。
科長:機場管制的問題應立即去轉達處理。涉及立法的問題一定會忠實轉達。沈先生所提的問題會安排時間下去看。放流水問題,國土規劃的問題都會將意見帶回。
8.可以安排接見嗎
科長:就事論事,我只能答應將各位的問題帶回去。
9.流入排放應符合放流水標準,但找來找去只找到水利法、防治法處理,請問如果沒有符合放流水標準真的會處罰嗎,有開過任何一張罰單嗎?
科長:工廠廢水排到農田水利會所管的灌排系統,需要符合水污染防治法(環保署)、水利法(農田水利會),各機關應以權責來罰,無法回答是否開過罰單,但有確定的確有因如此被禁止排放。
10.灌溉水質標準,750,引用美國農業標準,是很寬鬆的標準,讓所有工業可以逃漏,是法律上嚴重的漏洞。VOC包含很多,有機溶劑,清潔劑。COD管制,有些物質用這套標準沒有問題,但也有些物質微量就會出問題,例如:戴奧辛,所以這些管制是不行的,每個成分對人體的影響不同,不能用同一個標準。
小結:水圳不同部門在做管理,牽涉農田、環保甚至水資源,需要更多外界來督促關心,人民要作主來守護環境,今天特別談到科學園區,這個產業必須大量發產,但這種工業污染是更多更大,這次的報告都會彙整,做成DVD、教材,會發動更多的民意。因大部分的民眾是不清楚的,立法等等關心的議題。